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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下,个人租赁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承租方一般是不能要求房东减租或免租的。
疫情及相关政府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为居住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小,一般不足以减免。对于日常居住的房屋,无论疫情是否发生,春节期间均不会影响房屋的居住使用功能。即使是疫情发生后,对于短期的迟延复工、延长春节假期,也不会造成大部分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因此,承租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不能强制要求房东减免房租。但是,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征求房东的意见,友好协商能否减少或延长交租时间。
但是,对于围困在重点疫区的承租人,如果因政府防控措施导致长期无法返回或因感染治疗,导致长期无法居住、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规定,请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