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面对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系统的能力建设。除了制定针对流浪儿童的更具体的法律和政策,完善救助保护系统之外,重要的是要将社会工作制度引入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领域。因为现在主要针对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办法并不完全符合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保护的要求。为了保护儿童、帮助他们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现有的救助管理工作需要向前、向后延伸,在机构之内则要向纵深发展。这包括不是坐等流浪儿童自愿上门求助,而应该到社会上去寻找那些流浪儿童;不是简单地劝说流浪儿童要他们进入救助站,而是要让流浪儿童信任工作人员,主动地、也可以是尝试性地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服务和保护;在服务机构内,不是简单地为了尽快把流浪儿童转移出去(包括送还给其父母和监护人)而把在救助站期间作为等待转送的时间,而是要用服务真正去帮助他们、感化他们、促进他们转化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