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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票提前提示付款会丧失所有人追索权吗
商票提前提示付款会丧失所有人追索权吗
2022-03-18
244阅读
律师回答
律师回答经整理后发布,仅供参考
咨询用户
提问
商票提前提示付款会丧失所有人追索权吗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两分钟的哦。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不会造成追索权的丧失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2号) 第五十九条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咨询用户
提问
现在状态一直是提示付款代签收,拒付证明无法取得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根据《票据法》第五十三条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提示付款应答规则,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下同)付款或拒绝付款,如承兑人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次日起第三日仍未应答,接入机构(接入行)将替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或拒付应答。 可见,承兑人或接入机构(接入行)作出应答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前提,系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T+10)内”按期提示付款。也就是说,如果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承兑人可以不做出应答,持票人的接入机构(接入行)也无需对承兑人做出代为应答动作,如持票人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票据到期日后10日内没有重新提示付款且承兑人未应答的,那么商票状态将一直持续为“提示付款待签收”,持票人无法取得承兑人的直接拒付证明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持票人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效力持续至票据到期后,产生了在法定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法律效力,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久久不签收也不拒付行为致使持票人权利无法实现,系承兑人消极履行兑付义务,该消极不应答情形已构成实质拒付,持票人已行使第一顺序权利即付款请求权,持票人有权对前手行使追索权。即承兑人拒绝付款情形不但包括承兑人作出的明确拒付积极动作,还包括承兑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消极行为。
咨询用户
提问
现在如果再次提示付款就是逾期提示付款,这样会不会只能对承兑人行使追索权,对其他前手就丧失追索权?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不会的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持票人已行使第一顺序权利即付款请求权,持票人有权对前手行使追索权。即承兑人拒绝付款情形不但包括承兑人作出的明确拒付积极动作,还包括承兑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消极行为。
回答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很高兴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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