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意思就是批准,可以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18条的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刑事申诉,应当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立案复查:
(一)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的;
(二)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以内提出申诉的;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本院检察长交办的。
其中,对于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是否有错误的可能,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一)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有错误;
(二)申诉人是否提出了可能改变原处理结论的新的事实或者证据;
(三)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四)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存在矛盾或者可能是非法证据:
(五)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六)处理是否适当;
(七)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
(八)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飞枉法裁判行为:
(九)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是否存在其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