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时间到期后,如果采购人还需要本服务,应当重新招标。不可以就补充合同或是续签的方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同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若是你们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到期后可直接续签合同,那么你们可以直接续签合同,若合同未规定,依法必须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