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是的哦。
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
轮候查封债权的执行应按照以下顺序:
1.法定优先权债权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根据《执行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查封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这是基于保护特殊主体的特殊权利的目的,通过专门法律赋予其优先受偿法律效力的结果。
2.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若被查封财产足够时,按债权查封顺序先后受偿。
根据《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体现了查封优先原则,从债权人角度来说,查封优先原则能够激励债权人,积极行使诉权、主动调查债务人的财产。
3.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被查封财产不足的,分别适用破产与参与分配制度,按债权比例分配,保护各债权人的公平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