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您好,不构成的。现有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要求主客观的分析顺序是以客观为先,主观次之。这样就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无需动用刑罚的一般违法行为排除在外。偷零食和小偷小摸的行为其客观上不存在致使数额较大财物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没有侵害刑法保护的法益,所以,不宜扩大刑法适用范围,否则有违刑法的谦抑性。行为人只有以盗窃数额较大财物为目的,行为人才具备犯盗窃罪的犯罪故意,在“盗窃”行为存在致使数额较大财物受到侵害的可能性的基础上,主观上犯罪故意的具备,才使得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犯罪框架,满足刑法理论中犯罪体系中的客观违法性和主观有责性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