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工程师可以向雇主指出,由雇主出面与承包商进行完善合同的谈判。
“(为了合同的目的)每当工程师履行或行使合同规定或隐含的任务或权力时,应视为代表雇主执行。”此项规定实质是取消承包商对工程师行使权力的置疑权。99版的FIDIC合同条款已经把“工程师”定义为“雇主人员”,所以工程师与雇主之间的问题相当于“雇主内部问题”。当然,工程师如果不是为了合同的目的而行使权力,则不但可以置疑,还可以投诉。工程师确认不解除承包商责任“这一条实际上有着严格的合同深层含义。首先,工程师虽然是雇主人员,但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所以工程师的任何”确认“都不能改变合同赋于承包商的责任;其次,工程师不是合同当事人,他是合同当事人雇主的委托人,雇主委托工程师的职能是”监管“另一个合同当事人承包商的合同行为,所以本质上工程师的”确认“是对承包商”合同行为“的评定。这样一个”评定“,显然不能够成为解除当事人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