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不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法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基础是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所有的,即汽车由你们双方取得所有权。由于你们所争议的汽车行车证上登记的是其他人的名字,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处理该汽车的。当你们去法院提起所有权确权诉讼的时候因为行车证上是:其他人的名字,所以在实践中该汽车属于其他人的个人财产,与你们双方没有关系,你们双方都是不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果你们双方需要解决汽车的归属问题,应该与行车证上登记的人一起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权诉讼,也可以等所有权变更为你们双方或一方所有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你们也可以自己协商解决汽车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