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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搬迁移民时的补偿标准 ‘、、有令不行、弄虚作假的将弱势三峡移民逼成狼20字
2002年8月外迁到东安县安置时,就发现迁入地政府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背弃党的宗旨、初心和使命,有令不行,藐视《三峡移民条例(国务院令第299号)》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号精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安置落实;存在更换地点,低洼、狭窄和非隐蔽工程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的多项事实,一直向有关单位递交《诉求求助信》里面反映的一、更换地点建房和安置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造成长期居无定所、生产生活;二、前期补偿;三、变相克扣和赚取移民资金;四、后期扶持专项资金,未受益和脱贫;等;2009年8月县移民局提供的验收表里写的:经验收,紫溪市镇三峡移民安置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达到规划要求,已说明房屋未验收。2012年8月湖南日报刊登过《房屋验收不严谨、留下隐患入住难》;显然的有令不行、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冷硬横推至今,未履行《三峡移民条例(国务院令第299号)和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号精神为依据,解决安稳、居有定所,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