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