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设立采取登记生效主义,而动产物权设立则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由于两者设立方式的差异,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推定为仅对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未登记在产权登记簿一方,只有提供证据证明该不动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才可参与对该不动产的分配于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6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43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54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04阅读 2021-12-23
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00阅读 2021-12-23
使用微信扫码
使用抖音扫码
使用今日头条扫码
使用百度扫码
使用快手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