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赢了网好律师团队
1、受理地点: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
2、适用范围:仅适用双方在大陆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且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3、应提交文件:
1)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2)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3)其他:离婚协议书3份;
4、程序。
1)双方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填写自愿离婚申请及签署离婚协议;
2)获取离婚证;
3)大陆一方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4)台湾一方携离婚证前往公证处办理离婚证公证;返回台湾后前往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验证完毕前往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